- 发布人:招生网
- 时间:2024-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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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招生网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24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4〕2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简介
我校(省内招生代码1233)是经江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1956年建校以来,深入对接国家所向、淮海所需,相继入选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服务农村青年增收成才先进集体、中国现代畜牧业职教集团副理事长单位、江苏省文明单位、淮海现代农林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等,现已发展成为动植物生产与人类健康协调发展的特色高职名校。重点打造现代农业、生物医药、康复工程三大专业 ,建有7个二级学院和20个省市级研发平台,开设中央财政支持专业等40个,拥有高级职称教师204人、博硕士230人和市厅级以上高层次人才50人。学生升本率逐年递增,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强、发展潜力大、用人单位满意度高。
二、招生对象及申请条件
已参加2024年江苏省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且8门及以上合格的考生均可申请报考。具体各专业对合格性考试合格门数报名要求见专业计划表。
三、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
四、申请
(一)第一轮
1.申请时间:2024年3月6日至8日
2.申请方式:符合我校申请条件的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gk.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提交申请。
考生可向我校申请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二)第二轮
1.申请时间:2024年4月9日9:00至15:00
2.申请方式:未被录取且符合我校申请条件的考生可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向我校提出申请。
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计分方法:考生总分=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政策加分。不组织校测。
(三)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计分办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合格得30分,不合格得15分;物理、历史每门合格得20分,不合格得10分;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每门合格得15分,不合格得7.5分,信息技术合格得10分,不合格得5分。满分200分。
(四)综合素质评价具体评分办法在学校官网上另行发布。
(五)加分政策
我校仅执行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考〔2020〕31号) 文件中规定的加分政策。
第一轮申请加分的考生须于2024年3月20日前、第二轮申请加分的考生须于2024年4月15日前将加分证明材料送达学校招生办公室。
(六)同分考生依次按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总成绩、荣誉奖励成绩、学科特长成绩、体质健康分排序。
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提供,考生无需提供。
(七)第一轮完成计划的专业,不再参加第二轮招生。
(八)已被我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高考,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再参加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
六、体检及健康要求
所有考生须参加高考体检且体检结果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护理、康复治疗技术、药学、中药学等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护理专业要求无精神病史,无双耳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复检,凡身体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学校将视具体情况予以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七、奖助贷政策
学院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每人每年16000元,同时学校还通过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等途径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八、收费标准
我校严格按省发改委、财政厅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除学费外,住宿费泉山校区北苑公寓楼1200元/年、南苑公寓楼1000元/年、西苑和东苑公寓楼800元/年,云龙校区女生宿舍1000元/年、男生宿舍800元/年。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具体收费标准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大学生医保费280元/年,预收教材费600元、体检费90元、生活用品代办费990元(含公寓生活用品、校服、军训服费用)。
九、学籍管理及学历证书
被录取学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缴纳费用、报到入学、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未按规定缴纳学费、报到入学、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或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十、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二)学校坚持规范招生,阳光招生,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及时发布录取结果,畅通申诉渠道,及时回复考生申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录取结果公平、公正。学校纪委对招生具体实施部门规范操作情况实行全程监督,申诉电话0516-68959980,申诉电子信箱:xzswjw@163.com。
(三)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一、联系方式
十二、附则
(一)招生简章以省教育厅审核发布为准。
(二)本简章由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